在得到相应司法机构的审核批准之后,缓刑人员亦可获得前往工作场所的许可。
然而,身为缓刑人员,您还应遵循以下几条既定规范:
恪守法律及行政法规,同时严格听从司法监管的引领;
按照相关审查部门的具体要求,详尽汇报个人日常生活与活动状况;
严格遵守审查部门有关来访客人的具体规定;
倘若您想离开目前所在的城市、县城或决定迁居别处,请务必事先征得审查部门的许可批复。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假释人员若得到许可是可以外出工作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