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具体情形。
故意伤害罪,乃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并达到相当程度之严重性,理应接受刑事法庭审判之处罚的犯罪行径。
受害者既可能是一位身心健全之人,亦有可能是身患某种疾病的个体,而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受害者的病症有可能加剧甚至导致死亡。
其次,该罪所侵犯的客体即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益,所称身体权乃是指自然人以保护其四肢、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好无损作为其人格的基本要求。
应当格外重视的是,该伤害行为所侵害的乃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若行为人蓄意伤害自身身体,通常不能视作犯罪行径。
唯有当行为人在自我伤害的过程中是为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而触犯了相关的刑法法规,方能构成犯罪。
在主观层面上,故意伤害罪表现为行为人的故意心态。
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损害,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
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在事前并不一定对自己的伤害行为将给受害者带来何种程度的伤害有着清晰的认知和追求。
无论最终造成何种程度的后果,皆在其主观恶意之中,因此,一般可以根据实际伤害结果来判定是否属于故意轻伤抑或是故意重伤。
至于故意轻伤的犯罪案件,同样存在着犯罪未遂的可能性。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