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之际,他们共有的财产利益首先可通过彼此协商以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
倘若无法协议一致,则可向法院提出裁决请求。
在此情况下,法院会遵循保障未成年子女、女性配偶及无过失方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做出最终的判断。
夫妇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在婚姻存续期内所积累的薪资、奖金、投资所得、生产经营收益乃至知识产权收益等众多类别。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