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未涉及具体执行数或价值数额,则每起案件需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
当执行数额或价值非同时超过1万元时,每起案件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为50元;
当执行数额或价值介于1万元至50万元之间时,应按照超过的部分5%的比例进行计算;
当执行数额或价值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应按照超过的部分1%的比例进行计算;
当执行数额或价值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时,应按照超过的部分0.5%的比例进行计算;
而当执行数额或价值超过1000万元时,应按照超过的部分0.1%的比例进行计算。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第三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起诉的请求数额计算,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由人民法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