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四周岁者涉及贩卖毒品之行为,依法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凡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者,倘若触发行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乃至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重大犯罪行为,均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行为人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情况,通常会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