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婚姻家庭法对于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有着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规范。
当面临夫妻共有财产处置时,首先应以双方协商为主,若协商艰难,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依据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考虑女性的特殊地位及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等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除非事先有特别约定,否则无需再行划分归属,这些财产一般按各自所拥有的状态而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