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卖食物中发现头发而导致的赔偿问题,以一千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额度是较为合理的处理方式。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或者在经营过程中明知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进行销售,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有权请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支付货款价格的十倍或损失金额的三倍作为额外补偿,且增加赔偿的金额最低不得低于一千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