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取得结婚证书的前提条件下,若夫妻在领证之后遗失该证书,则此种情形自然能够办理离婚手续。
一旦男女双方顺利领取结婚证书,便可认定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夫妻关系,从而达到可以离婚的条件。
然而,结婚证书的遗失与身份证的遗失并无二致,只需进行相应的补办手续即可。
倘若男女双方自始至终都未能成功领取结婚证书,这意味着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也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情况下,双方仅需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但若在同居期间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