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行为进行的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能够主动停止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可判定其为犯罪中止的犯罪形态。
然而,犯罪者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相应的减轻刑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实施了犯罪中止行为且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罪犯,应予以免除刑事处罚;
而对于已经给社会带来损失的犯罪中止者,则应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首先,它必须发生在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之中,即从犯罪预备阶段开始直至犯罪既遂之前的所有环节,包括预备阶段的中止以及实行阶段的中止。
其次,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主自愿地放弃犯罪或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最后,犯罪中止还需要有客观的、真实的行为表现,如实际放弃犯罪或者阻止结果发生等,并且这些行为确实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