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协议中,著作权的所有权可由委托人与受托方双方协商制定。
通常情况下,一般性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其创作者,也就是说,任何进行了智力性创作活动的人均有权享有著作权。
然而,对于委托作品而言,著作权的所有权可以通过签订委托协议来加以明确规定。
委托人有权利选择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属于自己,在此种情形下,所涉及到的著作权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无论如何,无论委托协议如何规定,署名权以及其他著作人身权仍然应归属于原作者。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