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实践中,用工单位需要承担如下几项重要责任:
首先是与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次是向劳动者充分披露工作职责及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最后是若因为违反上述约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若由于劳动者的过错导致他人损害,那么用工单位有义务与其派遣单位依法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