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营企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若私人借贷为定期偿还性质,则其诉讼时效自还款截止日期起算,长达三年;
但是如果债务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届满之后履行债务义务,权利人向对方提出付款请求或债务方自愿偿付债务,此时诉讼时效将被暂时中止,并从有关的请求或同意行为开始时重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