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涉及到车辆所有者过失的前提下所产生的交通违规行径或者交通意外事件中,原则上并不需要车辆所有者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而仅需由机动车的实际操控人员负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因租赁、借用等特殊情况导致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员与实际使用者并非为同一人时,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损害,那么这将被视为该机动车一方应负有的责任,此时应当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对于此次损害的发生存在着过失,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