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贪玩行为若导致火灾发生,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认定为放火罪行。
首先,如果儿童因为过失而引发了火灾,且这种行为导致的火灾后果十分严重,那么这名儿童则有可能涉及到失火罪的指控。
失火罪是一种将过失引发火灾视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手段,其主要原因在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的过失所导致的火灾事故,从而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威胁到了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
而过失,则是指行为人本应能够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火灾,然而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自身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火灾,但是却过于自信地认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避免火灾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当过失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时,才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其次,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即便他们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无法被判定为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