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个人债务问题上,原则上应由借款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支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此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亦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金额,或者财产已分别归属各自主张者,则双方可协商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
如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