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在离婚诉讼中的债务责任问题,法律所规定的具体判决方式为:
若认定该笔债务属于犯罪嫌疑人或其配偶的个人债务,应该由相关责任人独立承担还款义务;
反之,若被判定为夫妻共债,则应优先由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偿还。
如若共有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被各自主张归各自所有,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制定清偿方案;
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