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男方提起离婚之诉的情况下,女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席法庭并予以回答。
在此过程中,针对男方所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女方有权结合其个人实际状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
此外,本着对事实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敬请当事人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实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