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件人为催告函时,务必认真审阅该文件内容,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方取得联系并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催告函乃是由委托人授权的律师向相对方发出的敦促性文书,旨在期望相对方能积极主动地履行催告事项。
催告函的存在有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从而避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