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驾照被依法暂扣长达六个月之久,那么解除该处分的程序如下: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之后,才能依照法定的期限领取回属于自己的驾照。
对于驾驶执照暂时扣押的处罚力度有两种层面上的区分:
第一种为暂扣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之间,而另一种则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
暂扣的具体时长以处罚决定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在暂扣期结束后,由当地交警管理部门负责发放驾驶执照给原车主。
当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该对某名特定的道路交通行为人实施暂扣驾照的处罚时,可先行扣留其驾驶执照,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相关案件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同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也必须在十五日之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