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要求支付补偿金;
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同样享有索赔权。
无论何种性质之物,皆具备所有权,哪怕是违规搭建的建筑,也无法否认其所有者对建筑材料所拥有的所有权权益,即行为的非法性质并不等同于其涉及财产的法律地位。
强制性拆除违章建筑本为政府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拆除,因此,应当向相关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