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责任认定通常需耗时约十个工作日。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从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开始之日算起,于第十日之内完成道路车辆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此外,对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情况,在查获涉案的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也同样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车辆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必要的检验或鉴定,则应在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车辆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