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乃至生命丧失的情况下,必须支付相关的索赔款项,具体如下所述:
1.医疗费用部分,需依据由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收据来予以确认;
2.误工费方面,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期长短与个人经济收入状况来最终确定;
3.关于交通费问题,则需根据受害人和其必须陪同前往医院或住院治疗的陪护人员在就医过程中,或是在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
4.护理费及住宿费同样是需要考虑在内的;
5.最后,还包括了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