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遗嘱拟定过程中涉及的当事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为其真实意志的体现,同时并未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共道德准则,那么此份遗嘱便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
然而,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殊情况,此时债权人将享有对该房屋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益。
在遗嘱制定的环节中,但凡满足如下几个要求的,即可被视为合法有效:
首先,遗嘱人在立下遗嘱之时必须拥有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成年人在进行遗嘱设立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准确地表达出自身的意愿;
其次,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仅限于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例如,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那么这部分遗嘱内容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再者,遗嘱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后,遗嘱还需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