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几种符合条件可申请撤销遗嘱的情形:
首先,若立遗嘱人生前又另行订立了新遗嘱且在该份遗嘱中明确注明将原遗嘱予以撤销或者进行修改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原遗嘱将自动失效;
其次,立遗嘱人倘若在其生前曾先后立过多个遗嘱而未在其后任一遗嘱中明确宣告更改、取消先前所立遗嘱时,若后立遗嘱的内容与先立遗嘱存在冲突,则应视作先立遗嘱已被撤销;
最后,若立遗嘱人在生前实施了与其遗嘱内容相违背的行为,也同样可以作为申请撤销遗嘱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