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时,则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所谓饮酒驾车,即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实际驾驶过程中,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上,但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情况下进行的驾驶行为;
而醉酒驾车则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检测过程中,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每百毫升80毫克及以上的驾驶行为。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直至驾驶员清醒为止,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并且,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该驾驶员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