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与其所描述的欠税行为的主要差异在于其在主观方面以及客观表现形式两方面的特性。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中,存在蓄意逃避履行应缴款项并通过违法途径获取收益的意图;
而欠税行为则仅仅是暂时性的拖欠税款现象,并不包含任何规避纳税责任的恶意意图。
在客观表现形式上,逃避追缴欠税罪通常涉及到行为人采取转移或隐藏财产等手段,使得税务机关难以追回欠缴的税款;
然而,欠税行为本身并不具备这些特征。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