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执行裁员政策,那么对于那些已在该企业服务满十载的员工而言,企业有义务支付给他们相当于十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薪水平已经超出了其所属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依照前述三倍的数值进行计算和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