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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5-14 17:00:13 已帮助2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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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对个人行为和机构行为的区分标准主要依据其名义:
由所属行政机关名义进行的,则归类为机构行为;
若以个人名义实施,便属于个人行为。
另外,我们还可以根据行为实施者所作决定的动机进行分类:
由于执行机关指令或受托行事的,应划分为机构行为;
而源于个人意志的行动,均可视为个人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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