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赔偿额度限制:
首先,当涉及到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死亡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而医疗赔偿限额则限定为最高1.8万元;
此外,对于财产损失方面,其赔偿限额设定在0.2万元以内。
其次,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降至1.8万元,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降低至1800元,至于财产损失部分,其赔偿限额仅为100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所致,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