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以及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之内,男性是无法提出离婚要求的。
但是,若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确实有必要处理男方的离婚申请,那么此项禁止就不再适用。
这种规定的宗旨在于给予妇女及儿童以特殊的保护,尤其是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亦或是分娩后的第一年,都明确禁止了男方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