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驾驶过程中,车主雇佣他人代替自己行驶,这种情况下,双方会建立起一种典型的雇佣关系。
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根据车主所购买的保险种类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之外,其余超出保险范围的损失通常应由代驾者承担。
然而,如果代驾人员由于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他们就需要对受害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无论选择代驾公司、临时雇佣的代驾司机,还是酒店等场所提供的代驾服务,均属于有偿性质的代驾行为。
因此,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代驾公司、酒店等相关机构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