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暂时经济困难无法立即清偿的债务,如经债权人同意或由人民法院批准,可允许债务人分阶段偿还债务。
然而,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债务义务,则将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并强制其偿还所有欠款。
总之,借款人必须毫无保留地偿还所负债务,这是无可争议和必然的。
然而,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存在着两种债务无法得到及时偿还的情况,即无力偿还和有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
在此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应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