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赋予的权利,即男性朋友们在女性孕期内,孩子降生以后一年之内,或是停止怀孕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原则上不可提出离婚的要求,但若法院认为确实存在着重要且必要的因素,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同时,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女性朋友们享有随时提出离婚的自由权,这是因为这条规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对女性权益进行充分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