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涉及到征用耕地的补偿问题时,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金额为5.3万元;
而对于水田,其每亩平均补偿金额则达到了9万元;
至于菜田,其每亩平均补偿金额更是高达15万元。
2、若要对基本农田进行征收,根据现行政策,旱田的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为5.8万元;
水田的每亩平均补偿金额则为9.9万元;
而菜田的每亩平均补偿金额更是高达15.6万元。
3、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征收,其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为13.8万元。
4、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其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为13.6万元。
5、对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的征收,其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仅为2.1万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