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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应该怎么认定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应该怎么认定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5-13 16:25:34 已帮助25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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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应该怎么认定
对于非法收购、运输以及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行来说,其所构成的要素主要包括:
首先,该罪侵犯的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严格保护的相关管理制度;
其次,在客观方面,则体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进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收购、运输与出售等行为;
再次,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适用于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最后,在主观方面,则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凡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具体刑罚标准如下:
情节较轻者,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
情节较为严重者,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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