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信用卡逾期未还情况时,您有权利与相关银行部门进行深入商讨,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
首先需要明确,在信用卡过账金额超过其规定限额之后,若仍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将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在此背景下,有权行使追索权的银行机构,可以要求持卡人支付欠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相关费用。
倘若银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最终赢得诉讼,那么持卡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且逾期未归还的行为,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的贷款申请或其他金融业务办理过程中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