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警方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以明确划分有关各方的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若最终判定该起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则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反之,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此次伤害事件的发生存在过失(过错),他们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全面评估,从而确定当事人的具体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