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并未出具欠条,尽管此类情况在实践中存在,仍然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诉讼解决的。
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必须提供出任何其他可以证明其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有效证据。
比如借据、收据这一类的债权凭证,亦或是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
当出借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其需要准备和提交的材料包括上述提及的各类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等,以及其他能够进一步证实借贷法律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所持有的债权凭证上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的身份信息,那么即使该当事人持有这些债权凭证,他/她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仍会予以受理。
但是,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后,发现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