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涵盖了三个方面:
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具体来讲,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事故的等级以及情节轻重程度,对其进行相应的警告惩戒;
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应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停业整顿,甚至可能会被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同时,对于那些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还将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其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