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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报期限的破产债权应怎么办

超过申报期限的破产债权应怎么办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5-12 16:55:12 已帮助17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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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报期限的破产债权应怎么办
债权申报乃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之时起,视为已认定有关债权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进行处置。
然而在这个关键阶段,为了能够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申报并非无期限的权利,而是受到严格的时间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其所拥有的债权清单。
而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也会依法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具体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且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则不得超过三个月。
尽管如此,如果债权人错过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仍然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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