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中的明确条款规定,所有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在收到工程款项后,依法开具出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此种类型的发票,其样式应严格遵循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所制定的标准格式,并加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