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后未按约定日期还款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由此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立即支付欠款本金及其逾期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超额罚息等各项费用;
若银行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成功胜诉,则借款人仍需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除此之外,若持卡人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所导致的恶意透支行为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在到期日仍然拒绝履行债务义务,那么便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将被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对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这无疑会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业务办理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