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的人民法院,针对涉嫌触犯“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分子执行的最新的量刑标准如下: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若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则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判处相应的罚金;
而若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此外,如果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此类犯罪行为,那么该单位将会被判定缴纳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