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产这一问题,并非儿子拥有优先权,而是在同等顺序下的所有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权益。
在遗产继承方面,男女享有同等权利,无论其为儿子或女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他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保持均等。
此外,此处所提及的“儿子”与“女儿”,不仅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