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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立案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起诉立案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5-12 11:40:24 已帮助20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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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立案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1、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且又未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则可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获取其身份信息,然后依据该信息起草并提交相关诉讼书至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他人拖欠借款的情况,首先应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对方目前确实无力偿付债务,双方可以共同商定一个新的还款方案,例如签订一份分期付款协议。
但若对方故意拖延或拒绝还款,则需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在发生欠款纠纷后,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
只要能够及时并恰当地运用这些方法,便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中,申请支付令便是收回欠款的一种有效途径。
长期拖欠借款将会面临缴纳滞纳金、承担违约金等后果;
若经过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并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
同时,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
然而,人民法院在上述操作中所涉及的财产范围必须严格限制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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