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思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是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
其次,在法律范畴中,该种犯罪的主体要件通常设定为普通公民;
第三个是要考虑到这个犯罪对于国家机关正常发行出境证件以及维护国(边)境行政管理秩序所造成的影响;
最后,客观上,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个人以提供劳务服务、参与经济贸易交易或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诈骗,虚构事实,获取护照、签证等各类出境证件的行径。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