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孩子的父母可以向法庭提出请求,以提升对孩子的抚养费用。
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对孩子的抚养费用:
首先是因为物价波动,原先规定的抚养费用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需求;
其次,当子女需要升入更高阶段的学校或实际所需要的抚养费用超出了原先设定的金额时,也可考虑提出此项申请;
最后,若子女罹患疾病,抚养孩子的一方因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承担孩子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此时亦可提出此类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