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结婚前支付了购房首付款而在婚后进行还贷的情况,通常将其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期间,该部分财产将会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则需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理;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判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当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