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的保险法规规定,凡涉及变更汽车使用性质且其使用目的属于运营活动范畴的私人轿车,保险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拒赔处理;
即使是当前已获得法律认可的“网约车”服务,本质上仍属于将非营运用车改装为运营车辆的行为,这无疑改变了汽车的使用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有充足的理由进行理赔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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