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妨害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其明确规定为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任何形式的妨害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都应视为已经构成犯罪,并应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妨害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罪,是指那些在法律上负有解救被拐卖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故意阻挠、妨碍或干扰解救行动的正常进行,从而对被拐卖妇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